萧寒 发表于 4 天前

借《澎湖海战》的“东风”继续挖:满清的奴隶制“阿哈”制度

电影《澎湖海战》确实是个好事情,炸出了很多教科书里没有的冷知识。

大家都很熟悉清宫剧,都知道“包衣奴才”,人家虽然是奴才,但却是满洲勋贵的“自己人”,地位远高于汉人。

一般来说,包衣是皇族或王公的家内奴仆、管事。虽自称“奴才”,但拥有独立户籍,可做官,如康熙的包衣曹寅。还可以参加科举,比如年羹尧,中了进士,后来还做到了抚远大将军。

阿哈是什么?阿哈在身份属性上属于“物品”,也就是奴隶。从事农耕、放牧等苦役,被视作主人的“家产”,可随意买卖、赏赐。

《满文老档》是研究清入关前社会最核心的一手档案。其中大量记载了努尔哈赤时期将战俘(汉人、朝鲜人)“赏给众贝勒为阿哈”以及“阿哈逃亡”等记录。

档案显示阿哈是与“牲畜”(牛马)并列统计,明确其“家产”属性。

阿哈的来源,主要来自战争掳掠(明军、朝鲜边民)和罪犯籍没。在饥荒年份(如《满洲实录》载),甚至出现过“以妻子、奴仆易而食之”的极端记载。

阿哈的生活:主要从事庄园农耕。朝鲜史料《建州闻见录》记载,他们“虽获丰收,食亦粗陋”,且“小有过失,侵责不已”,主人可随意打骂。

入关前,主人对阿哈有生杀予夺之权;入关后受汉化影响,法律虽禁止私杀阿哈,但阿哈仍无人身自由,逃亡会受严惩。

很多遗老遗少津津乐道、引以为豪的雍正朝废除贱籍的改革。雍正的改革是允许职业贱民脱离原有职业(如唱戏、贱役),编入普通民籍,理论上可科举(实际仍有歧视)。

而八旗庄园里的阿哈(奴隶)作为统治基础,纹丝未动。法律上仍视为主人的“物”,可买卖、赏赐,身份世代相袭。

阿哈是纯粹的奴隶,雍正绝不会允许这部分劳动力通过“除籍”流失,因为这直接损害了八旗贵族的利益。

雍正朝废除贱籍的改革,却没有废除奴隶制。他的“除豁贱籍”是一场针对汉族特定贱民群体的道德整风,作为满洲统治根基的阿哈奴隶制,被他完整地保留并固化了下来。

阿哈永世为阿哈,在《大清律例》中有明确规定,《刑律·斗殴·奴婢殴家长》的附例中:

“凡民人家生奴仆、印契所买奴仆……世世子孙永远服役,婚配俱由家主,仍造册报官在案。”

主人私杀阿哈,处罚很轻,若阿哈“违规犯事”,主人打杀阿哈,属于正常的管教处置,无罪。

若阿哈反抗,杀死主人,则凌迟处死。

你若问阿哈制度什么时候废除的?

严格来说,“阿哈制度”并没有一个独立的废除文件。它作为清代奴隶制度的一部分,是在晚清新政改革中被整体废止的,已经到了宣统年间了,距离清朝嗝屁近在咫尺了。

1912年,清帝退位,民国建立。孙中山发布《临时大总统令》及《奴籍除籍令》,从国体上彻底否定了帝制下的主奴关系,要求所有奴籍(包括包衣、阿哈)一律改为平民。

尽管法律已废,但八旗贵族家中的旧有阿哈因经济依附,很多仍以“仆人”身份存在,直到民国初年社会动荡、旗人阶层没落,这种关系才逐渐自然瓦解。
页: [1]
查看完整版本: 借《澎湖海战》的“东风”继续挖:满清的奴隶制“阿哈”制度